一件小事,以及不应该存在的偶像

我只看过两场个人演唱会。第二场是两年前激情描述过的伍佰老师的演唱会。第一场是王力宏。

十好几年前的事情了,具体哪一年我都已经不记得了。当时还在读书,同寝室的好友是他的超级粉丝。在她的带领下我们耳濡目染听了很多关于王的轶事(吃饭的时候跟着看过综艺节目片段),同寝室三个好朋友还一起去看了他的演唱会。

这是我第一次看现场演唱会。小镇青年一次难忘的大都市体验。我们坐在离主舞台非常远的看台上,场内票很贵而且一票难求,我们的位置其实只能看清大屏幕,舞台上的人只是一个个跃动的点,看不到脸的。但是没关系,我只记得演唱会上我们非常激动,又哭又笑,嗓子都喊哑了。

演唱会结束很久以后,演唱会的大幅海报还迟迟在地铁站里自动广告栏里没有被收下来。每次路过那个地铁站的广告栏,室友都哀叹,这张海报好好看啊想要收藏,我们要不要把海报偷出来,我们怎么能搞到这个海报。终于,某天我灵机一动,把广告栏的电话抄了下来。后面具体的情节也不记得了,我不知道是发了短信还是打了电话给这个做地铁广告海报的公司,说我们很喜欢这份海报,能不能买一幅。结果公司的老板很热情地说可以免费来拿。我跟室友两个人就虎虎地跑去广告公司,跟那个老板尬聊了一会儿,真的扛了两份海报回寝室。

这个地铁广告栏的海报,在地铁里看起来不大,但其实很重(塑料材质??),清晰度和色彩都非常好,就像洗出来的超大幅超片。其中一份海报在之后的日子都挂在了寝室的墙上(遮挡了丑陋掉漆的墙壁),另一份海报的命运不记得了,可能室友把它寄回家了。

这几天关于王的消息霸屏,想起来这段往事。偶像的倒掉总是必然吧。我没有特别喜欢过王(对歌星的感觉都差不太多。伍佰老师例外),但小时候特别喜欢的演员比如judie foster 和johnny depp都倒了,加上上学时经常引用的judith butler也倒了,我现在用到“特别喜欢”这个说法时都变谨慎了。对一个我只隔着远远距离,通过文字或者影像而有一知半解的陌生人,如何能谈得上特别喜欢呢?可以对作品特别喜欢。但是一个人在文字影像或者公共生活里表现出来的人格,和ta在真实生活中的人格,或者在ta面对利益纠葛时的人格,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在真正近距离地认识和了解一个人之前,“特别喜欢”大概率只是自己内心对某种美好东西的向往和投射。我觉得那种对美好的向往最好不要投射给任何人,尤其是道德理想的投射,毫无意义。道德理想只适合在自己的一言一行里实践,无需偶像,无需用他人做标杆。

现在想起来海报这件小事,只觉得是难得的青春回忆。王是一个莫名印在海报上的陌生人。我们是两个在大都市里念着半封闭式的学校,一无所有又社交尴尬的穷学生。主动跟广告公司联系并成功达到目的这件事成了我做过的很多给自己积累过勇气的小事之一。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以后,我不再害怕主动跟人沟通。跳出舒适圈,做了之前不敢做的事情的我们,才是这件事里的主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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